被誉为“经济宪法”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(简称《反垄断法》)在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
通过后,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。汽车行业的一些情况有可能被定义为垄断行为,汽车厂商将因此而做何改变?
消费者能得到什么样的利益?我们对此大胆预测。
巨震 一
经销商把握定价权
行业现状:经销商车价能高不能低
新车上市,厂家总会给一个建议指导价,虽说是“建议”,但是车商却有一条难以碰触的“底线”,厂家在建议指导价背后,往往会给经销商制定一个“最低限价”,这是经销商不能跨越的界限,如果低于这个底线,厂家往往会对“不守规矩”的经销商进行“处罚”,罚款可能高至数万元,甚至可能用取消经销资格来逼迫经销商“就范”。不过,对于加价行为,厂家却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导致结果:经销商经营灵活性降低
市场上,不少经销商变着戏法送“旅游套票”、送家电、送装饰等,促销招数层出不穷,但是却不敢动及价格。有的“大胆”车商暗自降价,却招来竞争对手的“告发”或者被厂家发现,处以重罚。这些都降低了经销商的经营灵活性。
涉嫌触犯《反垄断法》相关条款:“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。”
变化预期:经销商“自主定价”
经销商根据本地市场状况“自主定价”,但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共同的市场利益,进行统一的价格调整。或者厂家把定价权下放到大区,更多地让大区去管理价格。根据当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价格波动。
消费者能得到:
在购车的时候,再也不需要拿获得多少赠品安慰自己了,可以直接向经销商说,不要送我东西,车价再低点吧。
巨震二
车型生产因市而变
行业现状:厂家卖车搭“槽头肉”
一个品牌的车并不一定所有车型都好卖,一个车型,也并不是所有车款都好卖。汽车经销商中向来有“一拖三”、“一拖四”的说法,因为经销商往往都是靠一款车或者几款车来赚钱,而其他几款车根本无利可图甚至是亏本卖或者卖不出去。
你看,这一片全是压货压出来的,一经销商指着库房中一大片车说,这里很多车都是卖不动的“死车”,到时候还只有找厂家要政策降价促销,“占了大量资金进去,但是没法,你必须进货,要不然,厂家到时候不给你或者少给你好卖的车型,你就亏得更大了。”
导致结果:经销商负担重库存大
经销商负担重,库存大,不堪重负的经销商对厂家抱怨大。畅销车货源紧张,畅销车资源的不平均分配造成了经销商之间的不平等。经销商极力向消费者推荐滞销车,而消费者想买到畅销车则不那么容易。
涉嫌触犯《反垄断法》相关条款:“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,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。”
变化预期:订单制销售会越来越多
厂家更加重视市场调研,生产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车型。熟悉本地市场的经销商有更多的建议权,订单制销售会越来越多。
消费者能得到:
能更容易买到自己中意的车型。
巨震三
车不一定在本地买
行业现状:卖车不能跨区域
虽然说有最低限价一说,但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情况下,很多区域市场的价格不可能保持一致,因为销售大区的存在,厂家也允许不同的地区汽车销售价格有所不同。
但是目前很少有人能从外地买到相对便宜的车,这并不是外地车商不想卖,而是不敢卖。因为几乎所有汽车厂家对经销商销售区域都有严格划分。如果哪个经销商不守规矩把车卖给了区域以外的消费者,那么这个经销商将面临高额处罚的风险。
导致结果:消费者选择权被限制
消费